基本结构

结构

PL/SQL块中可以包含子块,子块可以位于PL/SQL中任何部分。PL/SQL块的结构如下:

  • 声明部分:声明PL/SQL用到的变量、类型、游标、局部的存储过程和函数。

    DECLARE
    

    说明:
    不涉及变量声明时声明部分可以没有。

    • 对匿名块来说,没有变量声明部分时,可以省去DECLARE关键字。
    • 对存储过程来说,没有DECLARE,AS相当于DECLARE。即便没有变量声明的部分,关键字AS也必须保留。
  • 执行部分:过程及SQL语句,程序的主要部分。必选。

    BEGIN
    
  • 执行异常部分:错误处理。可选。

    EXCEPTION
    
  • 结束。

    END;
    /
    

    须知:
    禁止在PL/SQL块中使用连续的Tab,连续的Tab可能会造成在使用gsql工具带“-r”参数执行PL/SQL块时出现异常。

B兼容模式下PL/SQL块除上述结构外,新增以下结构:

  • 执行部分:过程及SQL语句,程序的主要部分。必选。

    BEGIN
    
  • 声明部分:声明用户自定义状态、游标、异常处理。

    DECLARE
    
  • 结束。

    END;
    /
    

分类

PL/SQL块可以分为以下几类:

  • 匿名块:动态构造,只能执行一次。语法请参考图1
  • 子程序: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存储过程、函数、操作符和高级包等。当在数据库上建立好后,可以在其他程序中调用它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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